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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MA发布中小评级机构联盟可行性调查报告(附点评)

来源:中债资信发布日期:2013-12-04阅读量:123

         2013年11月21日,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成立中小评级机构联盟(networks of CRAs)的可行性调查报告,重点对欧盟现有中小评级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截至2013年8月1日,欧盟共有22家注册机构和2家认证评级机构,按照ESMA的界定,国际评级机构共有三家(穆迪、标普和惠誉),其余均为中小型评级机构。此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评级业务覆盖情况。从业务覆盖范围来看,国际评级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保险、主权与公共财政、结构化金融产品);杜邦和BCRA次之,覆盖三至四类业务,杜邦更是唯一一家开展结构化产品评级业务的中小机构;其余中小机构仅开展一至两类业务且以工商业评级为主。大部分中小评级机构聚焦于本土市场,19家中只有6家机构的工商企业评级业务覆盖了一个以上的欧盟国家。二是评级业务类型。大部分中小评级机构主要发布委托评级。截至2012年底,中小机构中有8家只发布委托评级,有5家投资人付费机构(Capital Intelligence、CERVED、CRIF、Feri、ICAP)只发布主动评级,3家机构(杜邦、JCR、Scope)既发委托评级也发主动评级。三是评级结果使用。从背书结果发布情况来看,目前获欧盟可背书性认证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巴西、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日本。截至2012年年末,中小机构中只有杜邦使用了背书途径,这也是杜邦在欧盟境内发布评级结果的主要方式。四是业务收入和人员情况。从业务收入来看,国际评级机构2012年的收入是其余20家中小评级机构收入的88%,承担2013年全年评级监管费用的96%。19家中小注册评级机构中只有5家机构的人员规模超过50人。
         点评: 
         金融危机后,欧盟积极推动加强评级行业监管,促进评级行业竞争,打破评级行业垄断格局,支持和鼓励本土评级机构的发展。围绕这一改革方向,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曾提出四项建议:一是由欧盟中央银行(ECB)或成员国央行NCB承担评级工作;二是各成员国为国内设立新的评级机构提供起步资金;三是成立欧盟评级机构(European CRA);四是建立中小评级机构联盟。从各项措施的进展来看,欧央行已明确自身难以承担评级工作,欧债危机的压力也使起步资金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官方版的泛欧信用评级机构一再难产,但在贝塔斯曼基金会的努力之下,民间版欧盟评级机构率先落地。相比之下,中小评级机构联盟自2011年起一直在探索中,其旨在鼓励区域内活跃评级机构通过合伙或联盟的形式整合现有人员和资源优势,与大型评级机构竞争,通过在平台内加强业务和资源交流,提高中小评级机构的竞争力,拓展其业务领域。在欧盟目前尚不存在中小评级机构联盟的背景下,ESMA此次报告的主要目在于对中小评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尽管欧盟已注册或认证了近20家中小机构,但这些机构的实力仍很单薄,评级业务类型单一,业务覆盖主权评级和结构化产品评级的机构屈指可数,大部分中小评级机构仅在一国境内开展业务。以当前中小型评级机构的实力现状来看,恐难与国际评级机构相抗衡。因此,以联盟形式对中小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有必要,而欧盟监管机构将在其中如何引导让人期待。按照此前要求,欧盟委员会将根据此次建议来评估成立中小型评级机构联盟的成本、收益、启动资金的来源、治理结构和法律结构等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上述工作的进展情况。

         (中债资信研究开发部分析师 陶丽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