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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创新PPP机制 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

来源:金融时报发布日期:2015-11-27阅读量:220

包括读者传媒、安记食品等在内的10家公司近日发布招股书,并确定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进行网上申购。这也意味着暂停4个多月后,IPO将正式重启。按照证监会安排,暂停IPO前已进入缴款程序的28家企业完成发行后,IPO规则将迎来重大变化,“打新一族”还会热衷“打新”吗? 新华社发   在化解地方债务、融资渠道转型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从2014年下半年起,PPP模式在全国兴起,各类项目遍地开发。以山东省为例,目前,该省已储备PPP项目近700个,总投资额达6000多亿元。 
  相比于欧美国家成熟的合作模式,中国的PPP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能否最大程度地激发起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成为该模式广泛普及和成功的关键。 
  PPP模式如雨后春笋 
  所谓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具体而言是指由社会资本承担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中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目前面临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的压力,在稳增长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PPP模式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问题。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瞿强在近日举行的中债资信—人大财金金融论坛2015年会上表示;“2014年上半年,中央政府对城投公司带来的潜在宏观经济风险表达了担忧。化解城投公司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通过发展资本市场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二是通过发展PPP模式来解决地方政府债务。而今年资本市场的走势跌宕起伏,暂时不适合通过资本市场解决地方债务。因而,相比于发展资本市场而言,发展PPP模式更受关注。” 
  “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PPP模式不仅可以解决融资机制问题,还可以约束政府的投资冲动,这是因为私人资本进入平台以后,要考虑投资回报等问题。”瞿强进一步表示。 
  从目前来看,各地政府正在大力推广PPP模式。以山东省为例,今年以来该省陆续出台多项措施,全力推行PPP模式,省财政安排1亿元奖补资金,集中用于PPP项目规划、评审等补助,对PPP项目实行“扶上马、送一程”的引导政策,同时设立1200亿元的PPP发展基金支持项目落地。目前,山东已储备PPP项目近700个,总投资6000多亿元,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农业、医疗、卫生、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 
  从西部省份来看,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仍有较大空间,PPP模式很大程度上可缓解政府资金压力。11月26日,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活动现场签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44个,投资总额1588.15亿元,涉及7个行业领域,其中包括交通项目11个,投资额1194.6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各类金融机构也在深度参与PPP模式。今年7月,民生加银资管联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沧州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建设项目(PPP模式)”,该项目由民生加银资管联合土地运营方、建筑方共同出资,实现了PPP业务在土地一二级联动方面(土地一级整理和建设运营)的创新,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 
  如何吸引社会资本 
  在全国各地大力推广PPP模式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瞿强看来,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第一,缺少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尽管财政部出台了相关的宏观指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系列的问题亟须解决。第二,价值评估方法不明确。财政部要求做PPP的价值评估报告,具体是采用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还有待商讨,定量分析几乎没有经验可借鉴。第三,PPP的本质判定无法统一。目前大多数PPP项目属于狭义理解的SPV(特殊目的机构),财政部认为,地方融资平台是不能跨越SPV的,发改委的意见却与财政部有冲突。第四,控股权存在争议。政策规定地方政府要在PPP项目中占51%的股份,绝对控股,社会资本往往因此望而却步。第五,纠纷解决机制仍需完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在PPP模式下,政府既要当好“裁判员”,又要当好“运动员”——政府当“运动员”,与企业平等合作;当“裁判员”,一方面出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建立制度,明确责权、控制风险。 
  “通过调研,我们可以将PPP模式划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即Public(公共性,代表政府),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不愿意主动实施的,因为这意味着权力下放,地方政府对此难以接受。”瞿强进一步分析称,第二个层面即Private(私有性,代表社会资本),它的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地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如果找不到私人资本来投资公共性项目,那第三个层面的Partnership(合作关系)就建立不起来。 
  就公共性而言,由于大多数项目会持续10到20年,项目存续期间政府换届后,新上任政府会不会不承认这个项目,相关政策会否变化、如何变化,相应的法制保障还不够健全,这些都属于项目的风险。第二个层面难题在于私人资本要求的回报率。随着中国经济走向成熟,经济增速放缓,项目利润率会相应降低,未来私人资本、社会资本对投资回报率的要求可能也会降低。 
  “所以,面对私人资本不愿意做公共性项目的现状,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把财政资金和原来的投资平台结合起来,加以适当的控制改造,这也许可以形成一个较为可行的解决PPP项目对于私人资本吸引力不强的方案。”瞿强建议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