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的建设
关于中债
评级认证
中债研究
中债服务
估值定价
信用衍生品
其他

媒体聚焦首页 >> 新闻与活动 >> 媒体聚焦

[金融界]传证监会酝酿负面清单 资产证券化将放量或致A股巨变

来源:金融界发布日期:2014-07-31阅读量:61

  资产证券化下半年将放量 监管机构各备良方

  面对快速发展的资产证券化,监管部门纷纷顺势而为,各备良方。

  在继银监会明确释放改审批制为备案制之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证监会也已经给券商发文,就放开审批权方面征求各方意见。

  同时,银监会近日也发文就保险资管作为托管人的最新监管口径,将信贷资产列入保险资管可以接受的支持资产范围。

  至此,三会基本上都已经就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明确的部署,相信一旦上述各项文件正式推出,下半年将迎来资产证券化发行的小井喷。

  证监会负面清单讨论稿祭出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的讨论稿显示,证监会在资产证券化方面正在试图推出负面管理清单,即在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执行负面清单,即只要支持资产不属于负面清单之列,均可以通过备案发行,而不再需要在经过繁杂的审批过程。

  讨论稿所列出的支持资产负面清单包括10类支持资产,主要排除了政府税收和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类标的资产、以及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者现金流不确定的不动产或者资产凭证,另外证监会的讨论稿还明确禁止支持资产种类超过一种标的资产的情况。

  有分析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此讨论稿其一拒绝任何隐性担保,拒绝资产证券化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其二拒绝资产证券化成为新的非标融资通道。

  这是自去年年底,券商资管计划通道的资产证券化暂停之后最积极的政策放开信号。

  据知情人士透露,不仅证监会在之后发行中采用负面清单管理的备案制,在管理部门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就是为了推进资产证券化发行审批的效率。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3年12月16日,各券商已申报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达到33个,另有多个项目已经进入审核程序,已发行规模为382亿左右,但随后证监会暂停审批。

  有券商人士表示,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基本上已经从试点业务转向常规业务,一旦监管层面放开,将迅速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会合力助推下半年井喷

  除了证监会,近日一直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反应较慢”的保监会也推出了197号文,明令规定了保监会对保险资管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新的监管口径。

  197号文明确规定,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其中,股权资产的信用增级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新的监管口径的最大两点在于将信贷资产拉入保险资管可以受让的支持资产类别,对有动机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是利好,目前已经有银行在通过保险资管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银监会也已经批准。”

  早在6月份,银监会已经就该审批制为备案制向相关机构发布征求意见稿,知情人士透露或将近日推出。

  上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与证监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同,银监会的备案是根据发行人资格和入池资产是否符合政策导向来执行备案。

  “受政策利好刺激,下半年资产证券化发行放量可期。”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截止2014年7月30日,中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规模约为2500亿,其中2014年以来发行的资产证券化总额为971亿,接近1000亿。

  “下半年的量肯定比上半年多,现在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都提供了有利的发行环境。”有分析人士指出。

  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举足轻重在于该过程具有分散风险、盘活存量的重要作用,而这对于当前中国融资成本高涨、同时信贷存量规模巨大的中国信贷市场而言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以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例,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通过出售原有的资产组合调整资产负债、盘活信贷资产存量,降低对核心资本的占用率,为增加新的贷款投放提供条件;如此也可以提高信贷资产的流通速度,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强的造血功能;这也是为何中国正面临着加速资产证券化时间窗口的重要原因。(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酝酿负面清单 资产证券化备案制呼之欲出

  今年年初,证监会取消对券商成立专项资管计划的行政审批后,失去专项计划载体的资产证券化就一直处于“真空期”。

  近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券商及基金子公司的证券化系列新规正在制订当中,业界呼吁已久的“备案制”也或将于近期落地。同时,证监会也在酝酿对进行“备案制”后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进行负面清单。

  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也是资产证券化“备案制”重要的配套措施。“实施备案制后,风险就不好控制了,监管部门还是要把丑话说前头”,某券商高管如是表示。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负面清单”列明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并且,这个清单会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与监管需要,会适时进行调整。

  目前相关措施还在征求意见阶段,知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会根据机构的建议,继续对清单进行细化,以便于操作。

  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中,行政性收费、与政府相关的税收,政府给予相关方单方面的没有对价的补贴承诺等都在“负面清单”之列。

  知情人士还表示,以政府财政收入为现金流偿还来源的项目,有这几种情形的也不能作为基础资产。“运营项目缺少合规性证明和项目建设法律支持要件,或者缺少负债情况、债务偿还计划等材料,无法判断支付方债务偿还能力的;无法提供地方财政收支情况、相关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情况、偿还安排等;未履行完毕建设、验收等相关义务,达到回购条件的等”。

  此外,负面清单中还包括一些不动产。比如空置、不能产生稳定租金收入、在建不动产的金额超过基础资产总价值10%的项目;资产上还附带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并且无法解除的。

  知情人士还表示,基础资产的负面清单中还包括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需要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物权凭证不得作为基础资产,例如房产证、土地证、提单等。

  不过对于景区收费权、公路收费权这样未来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在清单中却没有提及。只是限制了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不得作为基础资产,比如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债权、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等。

  联合信用评级公司总经理张志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觉得这些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是比较合适的,列入负面清单的这些资产,从法律、财务、风险管理等角度不适宜作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

  张志军表示,一般而言,产权关系明晰,现金流可明确预期且相对稳定,未设置他项权利的资产较为适宜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监管部门列出了负面清单,则可以避免白做工作,也可以适当减少承销商与交易所、债券部的沟通工作”。

  违反负面清单或被处罚

  某券商人士也透露,证监会系统的资产证券化“备案制”相关政策或于近期出台。新的规定还涉及到备案、尽调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并且对基础资产的负面清单管理也颇为严格,如果受托机构违反了可能遭受暂停相关业务3个月等不同类型的处罚。

  近期,坊间也传言保监会也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发行受益凭证的,基础资产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比如,保监会要求基础资产符合的条件为:权属明确;可特定化的财产,能够产生独立、可持续现金流,支持计划存续期间内预期产生的累计现金流能够覆盖支持计划预期投资收益和投资本金;没有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责任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等。

  此外,保监会还要求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比如企业商业贷款、住房及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融资贷款、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21世纪经济报道)

  铺路资产证券化 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办法落地

  7月28日,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此前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允许设立专业子公司的政策导向加以细化落地,给有志于设立专业子公司的金融租赁公司指出了明确的申请条件。

  “专业子公司的设立,一方面能够实现风险隔离,另一方面能为资产证券化做好制度准备。”一位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权益投资不超净资产50%

  《规定》共四章33条,内容涵盖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要求专业子公司突出机构专业化,鼓励在特定领域做专做强,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等特定业务领域设立专业化租赁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可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对所设立专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授权,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为了有效地引导金融租赁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规定》指出,申请设立专业子公司的金融租赁公司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净资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的50%,且在子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同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不在授权范围内。”

  此外,《规定》还要求,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境内专业子公司原则上应100%控股,有特殊情况需引进其他投资者的,金融租赁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并表监管等方面,《规定》也拟定了详细的监管条例。

  银监会称,《规定》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定位,注重把握我国金融租赁公司发展方向,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闯出新天地、支持企业走出去,着力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实现“做实、做专、做强”,不断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竞争力。

  近年来,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势头迅猛。2012年,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了6600亿元,增长69.23%,比2011年11.4%的增幅提升了57.8个百分点。而截至2014年5月末,全国共有24家金融租赁公司,总资产113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租赁业务余额达到1091亿元,同比增长22.72%。

  有助于理顺股权关系

  2014年3月17日,银监会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落地。新规不仅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而且明确其可以参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定。

  “设立专业子公司,有助于未来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股权方面进一步理顺关系。”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国外成功的租赁公司经验表明,在某一专业领域做到专业化经营才是融资租赁行业的核心,顶尖的融资租赁公司没有超过两三类资产的,专业化子公司的结构符合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2014年7月初,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目前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跃跃欲试,5家公司已上报了各自的产品方案,预计首批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为60亿~70亿元。

  今年3月正式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明确,经银监会批准,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资产证券化等业务。金融租赁公司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参照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定开展。

  公开消息显示,早在2012年就有一家大型银行旗下的金融租赁公司有意试水资产证券化,不过由于监管未有相应规定,最终未能成行。资产证券化的出表功能,能够缓解金融租赁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急剧扩张而面临的增资压力。仅今年以来,就有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先后增资。

  银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依法做好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的准入及监管工作,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每日经济新闻)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开闸 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再出发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近日,保监会向各保险资管公司下发了《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试点业务监管口径》(下称《监管口径》),多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保险资管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正式开闸。”

  实际上,在业内人士眼中,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最有望成为保险资管公司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平台。资产证券化对于当前中国融资成本高涨、信贷存量规模巨大的中国信贷市场而言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

  保险资管公司SPV身份“正名”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由于监管方的不同分为三类:一是银监会审批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证监会审批下的券商资管专项资产证券化和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而前两类更接近于实际意义的资产证券化。随着资产证券化窗口打开以及市场的不断成熟,资产证券化的主管单位纷纷向市场释放放开审批的信号。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今年1月,有关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据保险资管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出台的《监管口径》相当于细则。”

  事实上,保监会曾于2013年8月公开表示,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和资金融通功能,积极探索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包括支持保险资金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一位资管业内人士分析:“《监管口径》意味着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身份"正名"。”

  《监管口径》对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受托人,按照约定从原始权益人受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得基础资产,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发行收益凭证的业务活动,适用《监管口径》。

  此外,受托人开展试点业务,应当符合《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有关受托人的相关规定,获得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投资的基础资产要求中,在对接资产上,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企业商业贷款、住房及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信用卡贷款、汽车融资贷款)、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其中,股权资产的信用增级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另外,在支持计划的交易结构要求中,《监管口径》亦明确提出了8项要求,包括结构简单明晰,募集资金投向基础资产的路径清晰,不存在两层或者多层嵌套;原始权益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能够保障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建立资产隔离机制,确保支持计划财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受托人、托管人、受益凭证持有人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建立相对封闭、独立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建立托管机制,托管人具备保险资金托管资质;建立基础资产管理机制,委托原始权益人或其他有业务资格的机构履行贷款服务等职责等。

  还有保险资管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出,业内也很关注《监管口径》中提出的股权计划,即明股实债的资产项目。不过,他强调:“流动性和融资成本问题还限制着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发展,如果能解决流动性问题,更值得期待。”

  政策放开时间窗口

  目前,保险资管公司可发行的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不动产计划、保险资管产品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四项工具中,前三项均实行注册发行制,只有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仍实行审批制度。不过对比前三项,项目资产计划则有更大的创新空间,上述资管业内人士表示:“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或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保险资管领域业务创新的主题。”

  对于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保监会的监管初衷是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不只是简单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的基础资产不只是抵押物,而应当自身具备现金流,并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

  新华资产此前曾发起设立业内第一单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该单计划的项目融资方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资金方为新华人寿。其交易结构为:东方资产将持有的一系列不良债权资产打包组合,通过新华资产发起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并由新华人寿出资参与认购。该单计划的协议收益率为6.8%,期限为10年,100亿元的资金来源于新华人寿近期售出的一款资产挂钩的万能险。认购资金则全部用以受让东方资产的不良资产包。

  另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多家保险公司均在备战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对于保险资管公司而言,随着收益率的全面上升,以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为基础开发的资管产品,不仅在保险资金的配置上较有意义,还可以吸纳其他外部资金,进而为保险资管公司提供更多的管理费收入。

  此前,曾有保险资管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很可能在下半年获得实质性进展。”

  实际上,中国的资产证券化正面临着这样一个时间窗口,政策方面,监管部门释放的改革信号基本上可以确定今年下半年将是资产证券化“开闸放水”的契机,而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审批制改备案制,事前监管转向事后监督。

  鉴于资产证券化在中国还处于试点阶段,而且产品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远逊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中国整个债券市场仍然没有实现完全的注册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除了由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票据之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证监会发行的权益类产品资产证券化执行的都是审批制,整个审批流程复杂且耗时,最常见的时间周期为5~6个月。

  审批制尽管有利于控制产品风险,但审批效率问题导致权益发起人以及发行人可能会错失发行的最佳窗口,而且不利于培育合格的成熟投资者。(第一财经日报 杨芮 孙红娟)

  何为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究竟其意何指呢?根据被誉为“资产证券化之父”的美国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弗兰克·法博齐(Frank Fabozzi)的定义,“资产证券化可以被广泛地定义为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可以将具有共同特征的贷款、消费者分期付款合同、租赁合同、应收账款或其他不流动的资产,包装成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具有投资特征的带息证券”。笔者认为,法博齐的这个定义,可谓是众多版本中最直观但也最精炼的概括。

  从上述定义中,我们可以将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概括为以下几个要点:第一,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s)是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特定资产(例如居民住房抵押贷款、高速公路过路费、写字楼租金收入等)。华尔街有句名言,即无论什么资产,只要能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就一定能把它证券化;第二,资产证券化的最终结果,是为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批标准化的带息证券;第三,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商业银行来发挥作用,这意味着资产证券化属于直接融资的范畴。所谓直接融资,是指借款者与储蓄者通过金融市场而非商业银行来实现资金转移以及相关收益与风险匹配的过程。

  让笔者以最早产生的也是金融市场上最普遍的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esidential 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RMBS)——为例,来介绍一个最简单的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流程,以及分析该过程能够为融资者与投资者带来的好处。

  假定商业银行A在2014年给1万个符合贷款标准的家庭提供了每笔均为200万元人民币的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均为20年。在没有资产证券化的情况下,A银行要花上20年才能全部收回上述贷款,资金周转速度太慢。但对A银行而言,由于这1万个家庭每个月都要还本付息,这意味着A银行能够定期收到非常稳定的现金流,这就具备了将这1万笔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础。

  标准的资产证券化流程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商业银行A注册成立一个空壳公司B,B公司没有任何其他业务,本身与A银行之间也没有任何股权或债权关系;第二步,商业银行将上述1万笔住房抵押贷款(期限20年、总金额200亿元人民币)的所有相关收益与风险,以18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转移给B公司。这相当于B公司因此获得了一个能够定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池;第三步,B公司聘请承销商C投资银行来设计并销售资产证券化产品。C公司建议B公司以上述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两种不同类型的债券。一种债券为价值140亿美元优先级债券,年收益率为4%;另一种债券为价值45亿美元次级债券,年收益率不定。这两种债券的区别在于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的分配规则:从B公司资产池中所产生的现金流,首先必须完全满足优先级债券的还本付息,之后剩余的现金流,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全部发放给次级债券的持有者。这种分配规则,意味着优先级债券的风险要低于次级债,同时也意味着次级债券的预期收益率必然高于优先级债券;第四步,B公司聘请独立评级公司D为上述优先级与次级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最终D公司为优先级债券给出AA信用评级,为次级债券给出BBB信用评级;第五步,在获得信用评级后,C公司开始在市场上销售上述债券。最终C公司向风险偏好较低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养老基金与保险公司)卖出了全部的优先级债券,向风险偏好较高的机构投资者(例如信托公司与投资银行)卖出了全部的次级债券;第六步,B公司向A银行支付购买1万笔住房抵押贷款的费用180亿元;第七步,B公司选择一家金融机构E作为服务商(Servicer)。E机构负责对1万笔住房抵押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并将获得的本息收入定期支付给购买上述债券的机构投资者。

  对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人(Originator)的A银行而言,它通过资产证券化过程,将缺乏流动性的长期资产转变为即期现金收入,一方面增强了资产周转速度,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了风险资产规模而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对机构投资者而言,它们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选择了收益率迥异的金融产品。承销商C获得了佣金收入,评级公司D获得了评级费,而服务商E获得了管理费。不难看出,这是一种有关各方均能获得好处的多赢结局。

  对金融市场而言,作为一种直接融资形式,资产证券化的出现丰富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融资手段,降低了有关主体对商业银行间接融资的依赖程度,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的融资者与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同时也能更好地匹配有关各方的收益与风险。总之,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意义深远的重大金融创新。(东方早报 张明)

  7月ABS发行超300亿再创新高 农商行首次加入

  信贷资产证券化加速推进的同时,发行机构也进一步扩容。

  昨日(7月30日),顺德农商行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6日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15.337亿元的“顺德农商银行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首家发行资产证券化(ABS)产品的农商行,此外,包括天津滨海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在内的其他农商行近期也有望推出资产证券化产品。

  自5月中旬同业新规(银监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进程明显加快。自今年5月份以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已经连创新高。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仅7月份公布的ABS发行规模就已超过300亿元。

  当下银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出于两种原因。“一是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比较低,出表的需求比较大。二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分配到的试点额度用完,否则明年可能就拿不到额度了。”某农商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农商行首发ABS

  公告显示,本期顺德农商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拟分3级,分别为优先A级(11.2亿元)、优先B级(1.38亿元)和次级 (2.757亿元)。其中优先A级0.56亿元、优先B级0.069亿元和次级0.138亿元由受托人向顺德农商行发行,剩余优先A级10.64亿元、优先B级1.311亿元和次级2.619亿元以招标方式发行。

  联合资信和中债资信对本期资产证券化产品中的A级证券分别给予了AAA和AA+的评级,对B级给予A的信用等级,次级未予评级。

  记者注意到,这是试点开启以来,第一家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农商行。截至目前,ABS发行机构囊括了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汽车金融公司、农商行等各类金融机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发行说明书发现,本次资产池的资产来自74个借款人的209笔贷款,平均贷款规模约为每笔733.83万元。贷款行业主要集中在零售业、批发业以及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对此,联合资信指出,本期交易入池贷款未偿本金余额占比最高的行业为批发零售业,占比为44.21%,行业集中度很高,存在一定的行业风险。

  从地区分布来看,由于农商行业务经营的区域性特点,入池资产借款人全部集中在广东,地区集中度很高。对此中债资信表示,区域经济环境恶化可能会对资产池整体信用风险造成不利影响。

  “在基础资产方面,虽然本期证券入池贷款涉及的贷款人信用水平较差(BB—/BB+),但近50%的入池贷款有不动产抵押担保,因此总体信用质量处于一般水平。”中债资信认为。

  中债资信还表示,资产池的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7.39%,扣除利息支出和各项费用之后,剩余利息流入对证券的支持程度较为有限,并且受证券实际发行利率影响较大。

  ABS发行规模连创新高

  除了顺德农商行,其他农商行近期也有望推出ABS产品。6月份天津滨海农商行与天津信托公司签署了“天津滨海农商行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合作协议”。另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亦从上海农商行获悉,该行将于近期商议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银监会批给我们9亿的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我们是希望能够在9月份之前用掉的。”上海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下银行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是出于两种原因。“一是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比较低,出表的需求比较大。二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分配到的试点额度用完,否则明年银监会可能就不再给额度了。”某农商行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

  同业新规出台之后,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明显加快。据记者统计,自今年五月份以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已经连创新高。今年仅5月份就发行了6单资产证券化产品,其中银行ABS总额约为269亿元。而此前,截至2014年3月31日,重启后的资产证券化(包括企业资产证券化在内)募集资金也才960.12亿元。

  到了7月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进一步提速。据记者统计,截至7月30日,已有华驭14一期、邮元14一期、台银14一期、信银14一期、国开行14四期、交银14一期、顺德14一期共计7单ABS公布发行文件。至此,仅7月份公布的ABS发行规模已超过300亿元,再创新高。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及专家均表示,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将金融体系内积聚的风险向各类型投资主体分散,也符合政府经济工作中“盘活存量”的思路,将迎来大发展。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资产证券化对资金供需双方来说吸引力有限。

  上述农商行相关人士表示,现在资产证券化的入池资产大多都是银行比较优质的资产,违约率很低,利率也相应比较低,因此产品的发行利差也很小,这对银行的吸引力并不大。(每日经济新闻 袁君)

  资产证券化将为股市带来积极影响

  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会对中国的股票市场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呢?

  首先,从融资的角度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成为上市银行新的融资工具。资本充足率达标是上市银行难过但必须要过的一道“坎”。为过这一关,上市银行往往要通过资本市场增资扩股。这种做法本无可厚非,但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容量仍然有限,再加上16家上市银行占A股市场的权重巨大,银行股再融资的任何风吹草动,很容易影响股市的稳定与发展。2003年,招商银行“百亿可转债”方案遭基金联盟质疑并砸盘的那场风波就是个最直接的例子。有权威专家估计,依照目前贷款增速,未来5年,主要国有控股银行还将融资1500亿元。显然,这样的融资压力,如果全通过股市进行股权融资,股市将不堪重负。此时决策层推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解决银行资本不足的重要举措。还须提及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后,还可以为其他非金融类行业上市公司开辟融资新渠道。

  其次,从投资的角度言,采用市场化办法即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办法使商业银行出表的资产不再计入风险资产,在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同时,还可以避免银行减发股息来补充资本金。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还可以降低银行固定利率资产的利率风险,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银行资产与负债结构失衡,提高盈利能力。这样做的结果,可以更好地提高以银行股为首的蓝筹股的含金量,抬升银行股的估值水平。

  第三,对目前上市的19家券商及其他未上市券商来说,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化同样是受益者。长期以来,券商基本依靠经纪和投行业务支撑业绩 ,这种“靠天吃饭”的状况,在股市上往往造成券商股股价与业绩双杀,并给大盘带来不小的杀伤。资产证券化业务至少让券商在承销费、管理费及自营投资收益等方面增加不少利润增长点。

  最后,从基本面上看,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后,完全可以发挥其盘活存量、分散风险的积极影响,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完成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目标。(证券日报)

  信贷资产证券化利空A股 须谨防成散户绞肉机

  银行券商或最受益

  分析人士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将拓展银行的融资渠道,一方面缓解资本占用压力,另一方面降低资产风险度,改善本充足率降低资产风险度,同也有利于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提高。另外,券商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可获得多项收入,其中承销费和管理费相对较为确定。

  对A股长期利空,弄不好成散户绞肉机

  分析人士认为,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其实就是来二级市场圈钱。一方面,当前等着来二级市场圈钱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新三板、IPO、各种再融资、以及近来被市场遗忘的国际版,市场本来就预期二级市场资金面会长期趋近,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无疑会加剧这种预期。圈钱预期已经成为阻碍场外资金入市和导致A股长期疲弱难反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所谓的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极有可能是银行急于脱手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这些贷款可能会套上“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建”等光环打包出售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因此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优质”二字如果定义将至关重要,弄不好就成了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圈钱私饱中囊、银行转嫁风险给二级市场,券商从中捞取好处费的资本游戏,成为新的散户绞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