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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江苏选定地方债评级公司 或于8月前后发出债券

来源:人民网发布日期:2014-06-30阅读量:102

人民网南京6月30日电 (陈霞)记者30日从江苏财政厅网站获悉,江苏“自发自还”地方债信用评级机构遴选工作于27日尘埃落定,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幸运中标。至此,今年国务院首次批准试点地方债的10个省市中,已有5省市确定了地方债评级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成为广东、山东两省政府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评级机构,北京市的评级机构也已经选定,近几日将向社会公布。青岛市则将于下周三进行招标,余下四省市的评级机构最晚也将于7月上旬敲定。业内人士估计,十个地区的地方债或将于8月前后全部发出。

多位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但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自发自还试点的最大亮点,就是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发债资金用在什么地方,偿债资金从哪儿来,都要向公众交实底。”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开展信用评级,为社会提供了更为综合、直观的评价,便于投资者比较选择,作出正确判断。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评级机构面对政府这一强势“客户”,有没有足够的“底气”做到客观公正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给出了正面解答。“给政府信用‘打分’是新鲜事,也是难事。政府信用评级刚刚起步,我们的评级机构相对而言也不够成熟,再加上信用评级本身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评级结果出现一些偏差、社会上有不同看法都是正常的。”杨志勇说,从目前自发自还试点看,试点地区债券发行额都比较小,政府偿还能力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杨志勇认为,即使评级结果出现偏差,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纠偏”。毕竟信用评级只是一个重要参考,并不能代替投资者的决策。如果一个地区偿还债务能力弱,违约风险高,就算信用评级高,市场最终还是会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