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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评级标准融合监管统一启幕 五路并进债市欲别九龙治水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发布日期:2018-09-13阅读量:117

债市监管疾行

记者也从证监会了解到,接下来证监会将要和发改委、人民银行就债券市场统一发行准入和信息披露标准、政策性金融债跨市场发行、完善回购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五个方面推进债券市场的监管协调。

长期以来,中国的债市存在市场分割的局面,业内称之为“九龙治水”。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债券品种则由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分别监管,不同的监管模式也产生了差异化的业务标准,增加了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不公平,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监管套利。

在如今金融防风险,去杠杆的大背景下,监管层希望能够进一步推动债市统一监管,消弭由于市场分割带来的潜在风险。

近日,债市统一管理终于在近期迎来了实质性的一步,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围绕着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也联合表态称,统一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是完善债券市场管理制度、推进债券市场联通的重要举措。

“监管层一直有统一市场的心,统一评级机构是非常强的信号。目前中债资信等两家机构外,其他都是全牌照,也就是说这些评价机构可以既做银行间的评级也可以做信用债市场的评级,按理说也不必要开辟绿色通道,这种形式恰好可以体现出互联互认,这背后体现的则是监管层希望由统一评级标准到统一债市监管的意向。”一位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人士9月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统一评级机构管理也被认为是呼应了8月金融委在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高风险专题会议的表态,在会议上金融委提出要“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债市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还有很多需要理顺的地方。可以预见,此次金融委会议后,未来监管部门还将出台更多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信用评级监管统一之前,监管层已经在尝试联合执法。6月14日证监会、央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三大监管机构首次联合检查,针对的便是证券评级机构存在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这也是首次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两个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的联合执法行动。

而根据此前央行和证监会达成的共识,交易所债券市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要做到信用评级机构互认,存量互认、增量互认、监督管理、联合市场化评价等方面的互联互通。从目前的进展来看,债市统一监管已经实现了执法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互认。

鲁政委接受记者采访时便分析,接下来债市统一管理仍有可能在不同领域推进,包括:承销商业务资质的统一,信息数据统一公布,信息披露标准以及违约处置流程规范的统一,收益率曲线的统一等,当然这要建立在两个市场互联互通的基础上。

记者也从证监会了解到,接下来证监会将要发改委、人民银行就债券市场统一发行准入和信息披露标准、政策性金融债跨市场发行、完善回购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等五个方面推进债券市场的监管协调。

除了上述这些内容外,一位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月1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指出,债市统一管理接下来需要注重规则的统一。

他讲道:“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制订的规则不适用《证券法》,在债券持有人起诉到法院后,会面临司法审查,即法院可能认为大量规则是无效或者效力存疑的,因此,国内债券市场首先应该解决的是《证券法》的统一适用问题,即银行间市场有关固定收益工具如短融和中票适用统一的《证券法》,即《证券法》适用范围里增加短融、中票。”

可以预见的是,在“统一债市监管”这一口号喊出数年时间之后,2018年终于有了实质性的推动,债市统一监管指日可待。

“就我们理解来看,债市统一监管并非将所有债券市场统一到一个监管部门下,而是充分发挥协调监管机制,当然前提是如资管产品一样统一债券市场的所有标准,这种情况下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监管的统一。”一位国信证券固定收益的人士9月12日对记者讲道。

(编辑:杨颖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