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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宝能持股万科的资管计划到期宣布延长 万能险仍在停售

来源:经济观察网发布日期:2018-01-30阅读量:12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依依 1月30日下午,万科A(000002.SZ)发布落款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澄清公告》,确认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在当日上午发布的《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内容属实,“根据本公司与各相关方签署的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相关文件,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管计划已于2017年11月份和12月份分别到期”。并称“经过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各方已就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的九个资管计划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就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事项做出了约定。”

经济观察网记者在30日上午联系钜盛华方面,得到的回应是“内部正在研究此事”。

刘姝威在《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中称:宝能旗下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杠杆均为2倍,其中有七个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这七个资管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根据规定,这七个资管计划应于2016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刘姝威引用的相关规定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

这三项的内容分别是: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不得存在“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1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3倍,其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超过 2 倍”的情形。

股票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是指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等股票类资产比例不低于 80%的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

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的,合同到期前不得提高杠杆倍数,不得新增优先级份额净申购规模,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七个到期的资管计划分别是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安盛1号”、“安盛2号”、“安盛3号”、“广钜1号”、“广钜2号”,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泰信1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东兴7号”。

两个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西部利得金裕1号”和“西部利得宝禄1号”将于2018年12月2日到期。

宝能宣布九个资管计划全部延长,但并未在公告中说明时间。

2017年2月,前海人寿和姚振华被保监会顶格处罚,万能险业务被叫停。

成立仅5年的前海人寿是整个宝能系的“输血机”,根据中债资信的评级报告,2016年全年,万能险在前海人寿规模保费中占比76.11%。宝能通过钜盛华实际控股前海人寿。

自去年保监会134号文之后,附加型万能险都已经被叫停,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前海人寿客服处也证实,目前万能险都已经停售了。

深圳平安保险一名从业人员对经济观察网记者称,因为万能险对客户来说保障功能小,且需要终生付费,起初受欢迎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保费较低。

宝能系通过9个资管计划、钜盛华和前海人寿,持有万科25.4%的股份,为仅次于深圳地铁的第二大股东。宝能系此前持仓万科A的成本在每股16.08元左右,按近一年来的最高价42.24元来计算,宝能系的浮盈已超730亿元。

刘姝威发布公开信后,万科A在30日盘中开始下跌,最终跌幅达5.73%,收36.36元,市值蒸发近250亿元。

30日中午,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中提问万科A,称宝能如果减持的话,是否遵循减持新规,即半年只能减少6%。万科官方回答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是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并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所以,一旦宝能系有减持意向的话,万科A二级市场股价将会承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