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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部分城投企业流动性风险很大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15-01-21 阅读量:6

  国发43号发布后,城投公司未来的信用风险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在5日举行的“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前景与行业信用趋势暨中债资信2015年信用展望”发布会上,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在发言时表示,2015年,融资渠道的收紧和大规模到期债务的叠加增大了城投企业的流动性风险,部分城投企业短期债务占比很高,且对外融资能力较弱,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很大。
  霍志辉表示,近期,相关城投债券的发行审核或注册要求都已出现了明显的提高,预计2015年其融资渠道将明显收缩,城投企业将面临较为严峻的融资环境。“根据我们的数据库统计,2015年已发债城投企业到期全部债务和城投债券分别为1.89万亿元和0.22万亿元,即使按照我们估算的32%和36%的政府债务占比比率剔除政府债务,城投企业自身需偿还的债务和债券仍分别为1.29万亿元和0.14万亿元。”他说。
  霍志辉称,综合来看,2015年预计政府债务认定比率较低,且自身经营性资产对非政府债务保障度也较低省份的城投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高;而政府债务认定比率较高,且自身经营性资产对非政府债务保障度也较高省份的城投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具体来看,云南、天津、黑龙江、江西、陕西、山西和广西等省市的城投企业政府债务认定比率低于30%,且这些省市城投企业折扣后经营性资产对非政府债务的保障度未超过0.75倍,2015年上述地区城投企业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北京、山东、辽宁和宁夏等省市城投企业政府债务认定率较高(均超过45%),折扣后经营性资产对非政府债务的保障度也超过1倍,其在2015年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霍志辉表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城投企业转型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操之过急,可能会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其预计整体城投企业违约风险可控,但2015年城投企业发生负面的信用事件将会增多,不排除债券市场出现部分行政级别较低和融资能力较弱地区(县、市辖区、开发区)城投企业发生违约。中央政府对城投企业再融资是否给予灵活性,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是否会出现变通方式等,均会对城投企业的信用风险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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