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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经]2015年发债城投到期债务3万亿

来源:腾讯财经 发布日期:2015-01-21 阅读量:1

  距离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上报清理甄别地方债务的期限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财政部的最终甄别结果仍未公布。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资信”)在2015年信用展望发布会上提到,预计已发债城投公司2015年到期债务约为3万亿元,城投企业将会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政策改变融资模式

  从预算法的修订,到“43号文”、“351号文”,在2014年一系列政策新规下,过去地方政府融资主要依靠城投公司的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

  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要求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

  仅二十来天后,财政部又发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351号文),启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并对甄别原则和时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5年1月5日前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

  不少分析师对腾讯财经表示,2014年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城投债政策最密集的一年,既有国务院层面,又有部委或债券监管部门层面。“监管层此次规范地方性政府债务的决心毋庸置疑。”

  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认为,这一系列政策新规为未来地方政府的融资模式确立了方向:未来没有收益的项目,需要政府融资的,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模式替代地方城投公司公益性项目的融资;对于有收益的项目主要通过项目收益债券,包括交易商协会的项目收益票据、发改委项目收益债券、证监会市政债券等融资工具。

  城投公司面临转型

  霍志辉认为,城投公司转型主要有三个方面:关闭、合并和转型。

  关闭针对的是那些完全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的小型城投企业;合并即一些城投企业政府融资职能剥离之后,关闭的话涉及到人员安置问题,因此很可能被当地的某些国资公司所整合。

  转型则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向是一般工商企业转向有收益项目运营,比如城市水务、燃气、公交、供热等,成为城市综合服务商或运营商;或者是公益性的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方式,被改造成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项目,由城投公司继续负责投资和经营。

  另一个方向是把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城投公司作为参股方之一,参与项目投资、运营。

  城投信用风险分化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到底有多大,标准是什么?在霍志辉看来,虽然审计署确认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标准。但是从各个地方政府反映应来看,在执行过程中面临很多的困惑:哪些属于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哪些属于担保责任债务,哪些属于救助义务债务,并未十分明确。

  “个人觉得各个地方政府在具体认定标准上还是存在较大自由裁量权。”他说。

  根据中债资信统计,2013年末1086家已发债城投公司存量债务规模为11.84万亿元。截至2014年12月底,1086家发债城投企业存量债券为32370亿元。

  在2014年国发43号文出台以后,债券监管部门相应的收紧了城投公司发债政策,中债资信认为,如果城投公司到期债务无法借新还旧或者没有充足资金接续下去,将会面临很大的流动性风险。

  “2015年城投企业发生负面的信用事件将会增多,不排除出现部分行政级别较低和融资能力较弱地区(县、市辖区、开发区)城投企业发生违约,更多集中在信托等非标产品。”霍志辉说道。

  甄别结果仍需等待

  中债资信统计,根据1086家已发债城投公司(含城市基础设施、高速公路和铁路平台)存量债务,推测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城投企业全部债务约为16.15万亿元,而审计署认定的城投企业承担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5.11万亿元。全国城投企业债务被认定为政府债务的平均比率为31.09%。

  眼下最为关心的是地方债务的甄别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各地方财政部门上报清理甄别地方债务已经整整一个月,财政部的甄别结果仍未公布,在霍志辉看来,甄别结果短期内公布的可能性很小。

  原因在于,虽然监管层制定了认定标准,但这些都是原则性的,并没有细致到哪一笔债务应该怎么划分。因此各个省份在执行过程中并不一致,导致反馈的结果比较复杂。

  霍志辉对腾讯财经表示,现在看来,有可能要等到今年年中才会公布甄别结果。

  (腾讯财经 周纯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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